汕头离婚要几天时间才能完成

时间:2021-12-09 点击:527次
办理离婚的话要去民政局按照合法程序办理,很快就可以离婚。但是,若是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话,则是会有期限才会审结,通常的话要好几个月。那么,离婚要几天时间才能完成?下面就由汕头离婚律师小编为大家介绍办理协议离婚时间。
一、离婚要几天才能完成
办理协议离婚多长时间才能全部办理完成呢?接下来就跟汕头离婚律师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事宜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准备好了相关材料,可到民政局办理,经过民政局审查没问题后,最快的可在当天办理完毕,领取《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程序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①户口证明;②居民身份证;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④离婚协议书;⑤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如果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并对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三、离婚为什么不能仲裁
我国仲裁法明确将离婚纠纷排除在仲裁受理范围之外了。离婚纠纷包括夫妻双方对是否解除婚姻关系的争议,或者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上存在的争议。同其他民事纠纷相比,离婚纠纷有以下主要特点:
1、纠纷的内容,是维持或者解除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夫妻关系。如果双方有共同财产和子女,在解除身份关系的同时,还要一并解决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
2、纠纷当事人之间存在着特殊的身份关系,即夫妻关系;
3、夫妻感情是最重要的案件事实。婚姻关系是以夫妻感情为基础而存在和维持的,当夫妻感情破裂,当事人才会请求离婚;
4、不同程度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双方发生纠纷后,总会涉及到双方共同生活内容的各个方面,这些内容很多是当事人不愿公开的生活秘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