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配范本有哪些内容

时间:2021-11-09 点击:428次
遗产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方式,而在继承遗产的时候,可能不止一位继承人,需要签订一份遗产分配协议,明确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以免产生遗产纠纷,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应该怎么写,那么遗产分配范本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汕头离婚律师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遗产分配范本有哪些内容
遗产分配协议书范本
被继承人:
继承人:系被继承人之,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系被继承人之,身份证号码:
被继承人李某于年月日意外身亡,留下遗产尚未分割,继承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遗产分割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1、各继承人应当本着妥善处理被继承人后事,构建和谐的家庭氛围为原则,合理处分被继承人遗产,不得侵吞、夺占或企图侵吞、夺占其他继承人的份额。
2、各继承人应当本着利于被继承人孩子成长原则,照顾未成年人的利益,在遗产范围内扣除元作为孩子抚养费用。
3、各继承人承诺遵守被继承人遗书中的意思表示,签署本协议前后均不得违背遗书中所明确的内容。
4、各继承人确认,依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名下所有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二分之一属于被继承人之妻吴某女士所有;余下的二分之一作为被继承人遗产进行分割,各继承人继承此遗产的四分之一。
5、被继承人与其妻吴某之夫妻共同财产为:位于xx市区号房屋一套;位于xx市区号房屋一套;股票(被继承人死亡之日)市值 元;奥迪a6汽车(车牌:)一辆;被继承人在公司的股权价值;应收债权元。
6、位于北京市区号被继承人的房屋归所有,该房屋所欠按揭贷款由偿还;位于xx市区号的房屋归吴某所有,该房屋所欠按揭贷款由吴某偿还;被继承人在公司股权依据遗书归吴某所有。
7、应收债权元归所有;位于xx省xx市区号房屋归吴某女士所有。
8、为了充分发挥财产的利用价值,各继承人同意,在分割遗产后不再共有遗产或其部分。继承人吴某女士折价补偿给继承人、共计人民币 元,作为继承人、应分得全部遗产份额的差额,支付后,继承人不再享有继承被继承人其他任何财产的权利。
9、被继承人所负债务元,由继承人、、共同承担;为处理被继承人后事所有开支共计元人民币,从被继承人遗产中扣除。
10、本协议在xx市区签署,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或与本协议内容相关的纠纷,由xx区人民法院管辖。
11、本协议一式六份,各继承人执一份,主办律师执一份,公证机构留存一份。
继承人:继承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二、办理遗产继承过户手续是什么
1、公证
继承人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之前,先要将进行遗产继承公证,继承人在办理继承过户的时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如果房子的属性还是外销商品房的话还需要去市公证处办理公证。
2、房地产管理
继承人在办理完遗产继承公证的手续之后,需要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继承人的身份证、房地产权原件、房屋平面图、契税完税证以及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到房地产进行继承登记。
3、费用交纳
继承人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的过程中也会产生几笔费用,需要交的三大主要费用是:手续费、印花税、测绘费。
4、房产过户登记
继承人在办理了上面的这些手续之后,就可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了,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的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的原件、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等。
5、领取证书
如果相关部门将资料审核完毕并通过后,新的房产证书就会出来,按时领取就可以。
三、遗嘱继承什么情况下会失效
1、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扶养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扶养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
2、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已满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同时,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无行为能力、后来有了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仍然无效;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效力。
3、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固然无效,但实践中较难证明,尤其是立遗嘱人已经去世的情况下,他人若想通过诉讼认定遗嘱无效,必须要有足够的、符合法律形式要求的证据证明。
4、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的,遗嘱被视为撤销或部分撤销,不发生法律效力。
5、遗嘱人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处分也导致遗嘱无效。实践中经常发生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另一方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另一方的遗产,导致处分该遗产的遗嘱或遗嘱中的部分内容无效。